昭平县通报3起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5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邱 良,昭平县木格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部。2024年10月18日21:0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谢蔡洪,昭平县第四小学教师。2024年12月7日00:4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叶 瑶,昭平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副股长。2024年12月27日23: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通报指出,以上3起案例人员饮酒时间均发生在我县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反映出我县部分党员、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遏制,全面从严惩治。全县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不正之风的危害,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主动杜绝酒驾醉驾,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整治酒驾醉驾问题同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循线深挖“酒局”“饭局”背后隐藏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常抓不懈涵养新风正气,久久为功直至化风成俗。
终审:zpxjw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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