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强化警示教育,9月14日,昭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一、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级主任科员、站长徐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3年某节日前,徐涛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24年7月,徐涛受到警告处分。
二、昭平县富罗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吴大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问题。2017至2019年,吴大鹏在原昭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昭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吴大鹏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8月,吴大鹏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必须从严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享乐奢靡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违规饮酒集中整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关键少数”进行重点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纪律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各类“四风”问题,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终审:昭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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