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李明宁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昭平县委批准,昭平县纪委监委对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李明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明宁政治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老板,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将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给县交通运输局的费用据为己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实施昭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工程计量、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明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终审:昭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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