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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昭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01 09:20:53 浏览: 字体:A-   A+

日前,昭平县纪委监委对昭平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威在担任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昭平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卢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终审:昭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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