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近日,我县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黄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邱永平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20年5月,黄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邱永平,违反群众纪律,在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镇危改办是否按进度分批次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进行督促和跟进,导致资金拨付进度严重滞后于项目进度,未能及时解决群众建房资金困难问题。邱永平作为该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镇长,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邱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黄姚镇党委委员覃庆彬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黄姚镇党委委员覃庆彬,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核实本人帮扶联系的岩头村贫困户刘某合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情况,致使刘某合户在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后又享受易地移民搬迁政策。覃庆彬作为时任黄姚镇岩头村包村领导、入户核查人、帮扶联系人,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9月,覃庆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表明,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我县正值奋力冲刺脱贫攻坚收官战的紧要关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主动对标对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形成上下合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积极推动以案促改,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以案促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长效监管机制,为全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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